2006年4月18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时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一百分里得几分就知改得好不好
劳教人员矫治质量有了新标准
本报记者 蔡亮 通讯员 沈永海

  本报讯  劳教人员矫治质量如何,今后通过百分制显示的分数就能一目了然。日前,全国劳教人员教育矫治质量评价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杭召开,就实施司法部劳教局制定的《劳动教养人员教育矫治质量评价试行办法》展开讨论研究。
  长期以来,由于缺乏基本评判标准,有关部门很难对劳教人员矫治情况做出比较客观的判断。为此,司法部劳教局专门制定了《劳动教养人员教育矫治质量评价试行办法》,并选取浙江莫干山劳教所进行试点。
  对劳教人员的教育矫治质量评价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,从法制观念、道德水平、心理健康、就业能力和文化素质五个方面分别测评,总分共计100分。得分80分以上为良好,60-79分为合格,60分以下为不合格。今后,劳教部门将依据《办法》规定的教育矫治标准,广泛收集劳教人员改造信息,分阶段地对劳教人员矫治情况进行分析测评,并依据测评结果确定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目标和计划。